詞彙簡釋
聖經的本質
聖經的默示(Inspiration of the Bible)
指聖經乃源出於神,是神藉著聖靈吹氣(賜予生命)所產生的結果(提後三16∼17)。在整個默示的過程中,神採取了主動的地位。但這並非說人就如同機器一般,只是死板地將啟示記錄下來。既然它是神的創作,就必定毫無錯誤,不單在理念上可靠,而且在記錄上亦具有真確性。
聖經的合一性(Unity of the Bible)
表明神的啟示如同生命的有機體,循序漸進,彼此和諧地配合,前後並不互相矛盾。這合一性並非「一律性」,亦非「機械性的統-」,乃是「有機性的合一」﹛Organic Unity﹜。 這合一性在發展上有其一定的方向,後來的啟示添補先前的啟示,使其更充實、更豐滿、更完整。
漸近性的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
它指出神的啟示是循步漸進地向人顯明,甚至啟示的正典終結後才得完備。說如一顆種子,撒在地土上,經過一段時間逐漸長成有幹、有枝、有葉、有果。
聖經的翻譯哲學
直譯法(Literal Translation)
翻譯法的一種,即照字譯字,儘量忠於原文的風格、用詞、結構、與表達方式的翻譯法。
意譯法(Paraphrase)
翻譯法的一種,只取聖經的大意,然後用譯者的語言表達,儘量以迎合現代讀者為前題的翻譯法。
動力相等翻譯法(Dynamic Equivalence)
翻譯法的一種,介於意譯與直譯之間的翻譯法,它基本上是儘量忠於原文的意義,但遇有難解的字句、或不同時代的用語時,譯者會用相等於現代的用語來表達。
解經的工具
聖經助讀本(Study Bible)
是一本附有各種研經資料的聖經。它不僅印有聖經各卷的經文,更在每卷書的前面加插導論,在經文間放入附註的解釋與經文對照﹔並且附有地圖及其他輔助性的資料等。
經文彙編(Concordance)
是一本按字母(英文)或筆劃﹛中文﹜編排,搜集聖經從創世記至啟示錄中所有用字的出處的研經工具。
聖經詞典﹛Bible Dictionary﹜
是一本將聖經中難解的名詞、片語、或專有名詞等按照字母或筆劃的順序加以解釋,供人檢閱與翻查的工具書。
註釋書(Commentary)
是一本(或一套)按次序逐節解釋聖經書卷的工具書,它的功用是幫助解決研經時所遇見的困難。
聖經地圖﹛Bible Atlas﹜
是一本搜集聖經不同時代的重要地圖,並附有對當時的地區、人物、與事件描述的地理參考書。
不同的讀經與解經法
解經的方法﹛Method﹜
相等於研究聖經的「路徑」,它包含了解經系統性的程序、法則、與步驟,使人有路可循,有法可用,既可節省時間,提高效率﹔更知道如何針對問題,對症下藥地找出答案。
歸納法(1nductive Method)
是從個別的事例或特別的情況推論至普遍性結論的一種治學方法。
歸納式查經法(Inductive Bible Study Method)
是一種從聖經著手,取材於聖經,以歸納出聖經信息的查經途徑。
演繹法﹛Deductive Method﹜
是一種從普遍性結論推動至個別事例的治學方法,目的是要引證一項命題或假設的真確性。最明顯的演繹推理是邏輯學上的三段論證法。
解經的螺旋(Hermeneutical Spiral)
是解經的一個循環步驟。它指出解經必須以研究「個別的部份」(Part)聞始,用歸納的方法明白經文「整體」(Whole)的信息(整體可指段落、章、書卷、甚至整本聖經),然後再將這「整體的結語」再應用在「個別的部份」上,務求證實結論的真確性。
釋經學(Hermeneutics)
是一門科學,亦是一門藝術。作為一門科學,它闡明原則,探究語言與思想的規律,並將分析出來的結果予以分類。作為一門藝術,它教導人如何應用這些原則,並且藉著解釋與比較艱澀的經文,建立這些原則的建全性與實用性。
· 普通釋經學﹛General Hermeneutics﹜.釋經學一般性的原則,適用於聖經中任何文體的記載,它的特點就是普遍的適用性。
· 特別釋經學(Special Hermeneutics).是專門適用於聖經中某些特別文學類別,諸如:比喻、詩類、預言、預表等的解釋原則。
實用釋經法(Practical Hermeneutics)
是本書所採用的解經法。此法乃揉合「歸納式查經法」與「釋經學」原理在一起而設計的研經法,它採用歸納法的架構:「觀察」、「解釋」、與「應用」,將久經試驗的釋經學原理注入「解釋」的部份中,並在「應用」的部份中制定了「神學性原則應用法」的模式。
觀察的部份
觀察(Observation)
是一項用心靈眼睛去尋找事實,或判別現象的行動,它回答一個基本的問題:「我看見甚麼?」 「觀察」是研經的第一步,觀察經文須注重它的「事實」、「關係」、及「結構」。
觀察的項目
文體(Genre)
是文字寫作所採用的體栽,是觀察最基本的項目。聖經中不同的文體包括敘事文、說明文、詩類、智慧文學、比喻、預表、預言等。
人物(Character)
是構成敘事文的基本要素,可分主要人物(主角),及陪襯人物(配角)兩種。
時間(Time)
是記載事件發生的時候。觀察時間須注意兩方面:一方面是找出個別事件在歷史中的那一點發生﹔另一方面是追尋整個事件的前後、與及它與別的事件的關係。
地點(Place)
是事件發生的所在地。
情況(Situation)
是引出敘事文中新幕景的描述,是故事的背景或場合。它經常配合時間興地點出現,可以是公開的場合,亦可以是私下的情況等。
評語(Comment)
是作者在敘事的過程中,加插了個人的評述或解釋,為要使人更暸解事件的意義。
強調語氣﹛Emphasis﹜
是作者用特別文法的處理,或重複的詞句來加重語氣。
引用句(Quotation)
是作者將別人的經句、成語、段落、甚至是整個故事引述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語」可分兩種,一種是「明引」,另外一種是「暗用」。
· 明引(Direct Quotation).是將原作的話一句不漏,一字不改地搬過來採用。
· 暗用(Indirect Quotation)..是將別人的話加以修改、刪減、節譯、或收縮,但在引述時仍保存原作者的本意。
問題句(Question)
是文學上的一種用法,非用直述的方式,乃用問話的方式來引發思想與注意力。「問題句」可分「直問」與「設問」兩種。
· 直問(Real Question)一是真實的問題,通常是期待著回答。
· 設問(Rhetorical Question)一是值設性的問題,並不期待著回答,它是一種文學上的用法,功效相等於正面的聲明。
命令(Command)
是作者認為必須履行的聲明,大多數是重要的勸導,常以命令式句子出現。
應許(Promise)
是作者以神的福氣作為鼓勵人或摧促人作事的一種陳述或聲明,它可分為「有條件的應許」輿「無條件的應許」兩種。
· 有條件的應許﹛Conditional Promise﹜.指出應許的來臨必須具有某種附帶的行動。
· 無條件的應許(Unconditional Promise).指出應許的來臨不必有任何附帶的行動。
警告(warning)
是作者提示潛在危機的指標,是反面的命令。
例證(Illustration)
是作者引用歷史的故事或日常的經歷去解釋一項真理。
神學性的觀念(Theological Concept)
是具有神學意義與份量的詞字或片語。
鑰字(key Word)
是對經文意義具有重大影響的詞字或片語。
象徵性用語(Figurative Language)
是作者特意用另一件事物或調句去形容一個觀念或描述一種情況,而從作者的角度看來,兩者之間有著一項共通點。
難解的用語(Difficult Term)
是一些難以明白的用語,包括專有名詢、地理名詞、歷史性用語、或罕見的用語等。
上文下理(Context)
是掌握經文信息重要的關鍵,「上文下理」故名思義有「上文」與「下文」,它提供作者思路的連貫性,使人較容易捉摸經文的中心。
高潮點(Climax)
是整段經文重點中心或思路達至最高峰之所在。
總括性語句(Summary Statement)
是作者指出事件或段落的總意或目的。
映襯(Contrast)
是將相反的兩件事物、語句、或觀念放在一起,為求達到藉相對而來的效果。
比對(Comparison)
是將同類的兩件事物、語句、或觀念放在一起,為求達到藉比較而來的果效。
重覆詞句(Repetition)
是相同或相近的詞句或觀念重覆出現,它們指出作者的寫作的重點,或特別要強調的地方。
氣氛(Atmosphere)
是整個故事藉著語調的高低、節奏的快慢、佈局的變化、以及情況的變異等所帶來的效果。不同的氣氛可包括:平靜、緊張、驚險、歡樂、懸疑、與悲慘等。
文法結構(Grammatical Structure)
是指詞句本身在文法上不同的劃分﹔如「名詞」、「代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前置詞」、「連接詞」等。
主要連接詞(Significant Connective)
是文法上的短詞,是將詞字、句子、或段落接連在一起。常用的連接詞計有:「和」、「但是」、「如果」或「若」、「因為」、「既然」、「所以」、「使」或「好叫」等。
離題的插段(Digression)
是作者因一時有感而發的題外語,與主題並無直接的關連。
遞近的觀念(Progress of Ideas)
是作者特意堆砌一些名詞或片語,從低層至高層,由小至大地引發高潮與注意力。
比較譯本(Comparing Translations)
是將某節經文、片語或詞字的各種不同譯本的譯文放在一起予以比較,從不同的角度來暸解
經文可能的意義,而且更可以從不同譯本中得以發現某些潛在的問題。
質的關係(Qualitative Relationship)
是作者藉兩件事物在質素或本質方面而作出的對比或映觀。
量的關係(Quantitative Relationship)
是作者藉兩件事物的容量、數量、身量或份量所作出的對比或映襯。
地域上的關係(Spatial Relationship)
是兩處的地點,或城市,或國家之間相隔之距離或相關的影響。
時間上或年代上的關係(Chronological Relationship)
是指出兩個不同時代、或年日、或時間所發生的事件之間的差別與關係。
先後的關係(Sequentia1.Relationship)
是兩件事物或兩個觀念之間在次序上的前與後,早與遲的關係。
親屬或朋友的關係(Relational Relationship)
是人物與人物之間在生理上、屬靈上、或情感上彼此之間的關係。
循環性的關係(Cyclical Relationship)
是兩項事件循環轉動,先由
甲至乙,然後又由乙至甲,循環不息的關係。
權力的關係﹛Authority Relationship﹜
是指兩者之間在權力上層面的高低,誰要向誰負責的關係。
因果的關係(Causal Relationship)
指出某項事件或物體是另一項事件或物體的「因」或「果」。要構成因果的關係,「因」必須
先於「果」,意即它們之間必須有時序相承。
遺漏的資料(Omission)
是在正常的情況下作者應該放入經文中但卻沒有放入的資料。它可能是作者有意的遺漏,為主要達到寫作的某項目的。
解經的派別
直觀法(Intuitive Method of Interpretation)
解經法的一種。以德國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為代表人,他認為聖經是神啟示的記錄,而非啟示的本身,因此讀經者或解經者在接觸經文之時,必須經歷一種「神人的會晤」(divine-human encounter),聖經才會成為神的話,對他的生命才有意義。
批判法(Critical Method of Interpretation)
解經法的一種。注重理性的批判,認為聖經只是一項歷史的記錄而已,雖然它代表了人類宗教思想的結晶,但仍不過是人的產品,充滿了人的偏見與錯誤,須用批判的方法將它寫作的原始情況找出來。
破除神話法(Demythologizational Method of Interpretation)
解經法的一種。是德國神學家布爾曼(Rudolf Multmann)所倡導。他認為聖經時代的世界觀與廿世紀的世界觀不能相提並論,其中有一種無法協調的因素,他強調聖經中的真理(keryg-ma)是藉著神話的方式來傳遞,若要找出這些超時空的真理,必須先脫去神話性的外殼與包裝,此法稱為「破除神話法」。
靈意解經法(Allegorical Method of Interpretation)
解經法的一種。認為聖經具有隱藏與神秘的含義,字面的意義只是內在屬靈意義的工具而己,此法鼓勵解經者盡力發掘隱藏在經文字意中的多重意養。
實意解經法(Literal Method of Interpretation)
解經法的一種。是按照語言正規的用途、文法上基本的法則、及歷史事實的要求,去追尋聖經作者所要表達的真義。它按照文字語句最自然、最正常、最通用的意義去解釋經文,是本書所採用的解經法。
死板的字義主義(Rigid Literalism)
是「實義法」的錯誤運用,將經文象徵性的用法或作者的正確意義用咬文嚼字的方式加以強解。
聖經不同的文體
文體(Genre)
正如中國文學中有詩、詞、歌、賦、散文、小說等文體的分別,聖經亦有不同的文體如:敘事文體、說明文體、希伯來詩歌、智慧文學、比喻、預言、預表、或啟示文學等。不同的文體具有不同的風格與特色,明白體裁的特徵可幫助解釋經文的意義。
敘事文(Narrative)
是一件事情或一個故事發生經過的描述。
· 事件(Incident)一是構成一個敘事文獨特經歷的單元。
· 佈局(Plot).是結連敘事文的事件在一起的原則或動機,是明白事件的插段或行動進展所不可或缺的因素。佈局可分單元性佈局或多元性佈局兩種。
· 單元性佈局(Single Plot)向是較為單純、直接、與易於辨認的佈局。
· 多元性結局(Complex plot)..是指事件的張力﹛tension﹜緩和後,又再引發另一個高潮的佈局。
說明文(Expository Material)
是一個觀念的論述、或-項真理的說明與推論。
· 段落﹛Paragraph﹜
是說明文結構的一個基本單位,是一個中心思想的解釋、演繹與發揮。「段落」可長可短。長的段落是由一連串的句子組合而成,構成一個中心。但一句句子若在思想上完整獨立地存在,亦可以自成一個段落。
希伯來詩歌﹛Hebrew Poetry﹜
是較注重變化的一種文體,藉著活潑的創造力、簡練的文詞、與豐富的感情,來描述舊約聖經靈性的心路歷程。「希伯來詩歌」是一個廣義性的通稱,它包括詩篇、智慧詩歌(約伯記、箴言)、愛歌﹛雅歌﹜、與哀歌(耶利米哀歌)等。
詩篇(Psalms)
這詞由希臘文演變而來,有「扣絃」的意思,後來被用作配合樂器彈奏伴唱的詩歌。許多舊約的詩篇,都與音韻樂器不能分割,經常在作成後「史與伶長」帶領會眾詠唱用的。「詩篇」現今的用法,是指到舊約聖經所選輯成的一百五十首的詩篇說的。
比喻(Parable)
是一個廣義的象徵或直喻的用法,採取一個生活中普遍的經歷或情況來與一項宗教上的真理作比較。
預表(Type)
是舊約的事件、制度、物件、或人物,因著神預先的設計,不單具有歷史性的意義,更指向將來仍未顯明的意義。「預衰」不止是「比方」或「實例」而矣,且包括神特章指定的目的與意義在內。
預言﹛Prophecy﹜
是先知藉口述或文字來傳遞有關將來事件的信息。還並不屬於人能力所及的範疇,亦不是現代人所謂的「預測」或「料事如神」的能力。「預言」是預指神將來要成就的作為,它的信息可以用來評估現時的情況,亦可以指出事件將會如何發展到歷史性的高潮。
啟示文學(Apocalyptic Literature)
是藉著敘述當代歷史性的問題,並且在異象中預指它們歷史的結局的文體,一切都是根據先知在異象中所見到與及從神所聽到的信息。
「解釋」的定義
意義(Meaning)
是作著藉著語言雷、文字、或其他訊號所表達或傳遞的信息。
含義(Implication)
是作者在經文中有意或無意間所傳遞的信息,它雖然不是作者立意要說明的意義,但卻是包含在文字整體的意義範圍內。
解釋(Interpretation)
是找出聖經作者藉著文字、語句與段落所要表達出來的意義。它回答一個基本的問題:「經文的意義是甚麼?」
解釋的原則
實義解釋(Literal Approach)
解釋的原則之一。是按照文字語句最自然、最正常、最適用的意義去解釋經文。實義解經亦可分為兩方面:一是「普遍性的實義」﹔另一是「象徵性的實義」。
.普遍性的實義一是上文所列,經文最正常、最自然的實義。
.象徵性的實義一乃承認經文中包含著某些象徵性的用法,必須循正確的途徑去將它們化解,所得著的意義仍是實義解經的一部份。
上文下理(Context)
解釋的原則之二。指出因經文的合一性而產生各部份之間溶匯在一起的緊密關聯。
· 緊接著的上下文(Immediate Context)是接連著某詞句或段落的經文,通常包括前面或後面的一兩個段落。
· 相離較遠的上下文(Remote Context)是相離某詞句或段落較遙遠的經文,包括整個大的段落(section),甚至全書。
· 文學性的上下文(Literary Context)是經文在文詞語句上所帶出的思維關係。
· 歷史性的上下文(Historical Context)是經文因歷史背景或情況而帶出的信息與意義。
· 神學性的上下文(Theological Context)是經文中描述與神本性、計劃與作為有關的信息或解說。
歷史背景(Historical Background)
解釋的原則之三。認定每段經文都是作者在某一個時代對指定的讀者所傳遞的信息,故此須要明暸作者當時的歷史與文化的背景。
文法結構(Grammatical Structure)
解釋的原則之四。是作者藉著文字語句的組合來表達他的信息。字與詞的本身並不能單獨地產生意義,作者用詞句、片語作為基本的材料,配合在文學架構中,就產生了意義。文字的結構可分兩種,一種是一看就知的結構,如字句次序的安排,基本文法的運用,及明顯的連接詞等。在讀經的過程中這屬於「觀察」的部份。另一種是隱藏的結構,不能一下子就看得出來,要經過詮釋才會顯露,因此屬於「解釋」的範圍。
· 結構(Structure)
是作者在文思與寫作上的組鐵、設計與安排。
· 名詞(Noun)
是指出某件事物、人物、地方、或觀念的稱謂。「名詞」有「專有名詞」(專稱)與「普通名詞」(通稱)之別。研究「名詞」,必須注意它的「性別」(gender,分男性、女性、或中性)與「數目」(number,分單數或複數)。
· 代名詞(Pronoun)
是代替「名詞」的詞,「代名詞」所替代的「名詞」稱為「前述詞」(antecedent)。「代名詞」的住別與數目,必須與「前述詞」一致。性別包括男性、女性、或中性﹔數目有單數或複數兩種。「代名詞」亦可包括「指示性代名詞」在內﹛demonstrative pronoun﹜,有「這個」與「那個」的分別。
· 形容詞(Adjective)
是描述「名詞」或「代名詞」的詞,它可以指出所形容的名詞或代名詞的程度、數量、或本質的特性。「形容詞」除了形容之外,亦可有「指定」的作用。
· 前置詞﹛Preposition,或稱「介詞」﹜
是置放在「名詞」或「代名飼」之前的短詞,它指出句子中兩個或以上的詞句彼此之間的關係。
· 連接詞﹛Conjunction﹜
是接連詞字、句語、或段落的短詞。它們看似微不足道,卻是經文思想接連起來的指標,它基本的功用是在文詞語句「搭橋」。
· 冠詞(Article)
在英文的文法結構中,有「不定冠詞」(indefinite article)輿「定冠詞」(definite article)兩種。希臘文只有「定冠詞」。中文的翻譯通常加上「一位」或「一個」等字。若是「定冠詞」則翻為「某個」(特指某一個)。「寇詞」雖有指定的作用,但並非所有沒有「冠詞」的名稱或觀念就缺乏「指定性」。
· 動詞(Verb)
是對一個「名詞」或「代名詞」所作或所是的描述。研究「動詞」當注意「時態」(tense)。「時態」主要可分為「今恆時態」(即現在式)、「過去時態」、「將來時態」、與及「完成時態」等類。研究「動詞」當注意它的「語態」(voice):有「主動語態」(active voice)、「關身語態」﹛middle voice﹜、與「被動語態」(passive voice)三種。另外亦有語氣﹜(mood),包括「直述語氣」(indicative mood)、「假設語氣」(subjunctive mood)、及「命令語氣」﹛imperative mood﹜等。
· 副詞(Adverb)
是用來形容「動詞」或「形容詞」的詞字或短語。
· 分詞(Participle)
是「動詞」當作「形容詞」或「副詞」來使用,它們通常是附屬在經文中主要的「動詞」之下,擁有描述性的功能。
· 排列經句(Make a Layout)
是藉著將經句的次序排列,指出經文的思想與觀念彼此之間在結構上的邏輯關係。
· 主題句子(Topical Sentence)
是段落的中心句子,是維繫著其他句子的主題句。它可以用直述式、命令式、或問答式的句子出現。
· 附屬句子(Subordinate Sentence)
是用來形容或補充別的句子所未完備的意義,它不能單獨地存在。
詞的研究(Word Study)
解釋的原則之五。是研讀個別「詞字」本身所擁有可能的意義,並斷定個別「詞字」在經文中的意義.
.詞宇(Word)一是一個最基本,不能再被分割的文字記號或象徵。
.語意學的範圍(Semantic Field)一是個別「詞字」本身所擁有的可能意義。
以經解經(Scripture Interpreting Scriptures)
解釋的原則難之六。是引用或參照聖經其他地方的經文來解釋同類主題的經文,藉著比較的方法來獲得對該項真理較全面性的認識。
比較經文(Comparing Scriptures)
解釋的原則之七。是以經解經法的一種,根據聖經的合一性,將類同事件或真理的兩處或以上的記載予以比較,從不同的角度去體會經文的意義。
化解象喻(Decoding the Figures)
解釋的原則之八。探取正確的解經原則去解釋經文中修辭法或象徵性用語的意義。
· 修辭法(Figure or Figurative Language).是文學上的一種特別用法,將平鋪直述的語法藉著對比、替代、省略、或加增等方法,將意義襯托出來。
· 明喻法(Simile).修辭法的一種。藉著「好像」,「如」,「似」,或「和......一樣」等字眼,將一件事物或觀念放在另一件事物或觀念的旁邊,予以比較。
· 暗喻法(Metaphor)
修辭法的一種。用一件事物或觀念來代替另一件事物或觀念,藉著比較使其中的重點更清晰明確。
· 伴名法(Metonymy)
修辭法的一種。根據一種心理上的關係而將一項事物或觀念來代替另一項事物或觀念。
· 舉偶法﹛Synecdoche﹜
修辭法的一種。根據一種物質上的關係而將一項事物或觀念來代替另一項事物或觀念。
· 省略法(Ellipsis)
修辭法的一種。是作者採用的一句不完整句子,需要解經者將省略了的部份予以補上。
· 頓絕法(Aposiopesis)
修辭法的一種。是一句作者因情感太激動而未能完成的句子,又或是故意留空一部份,以達成特別的效果。「頓絕法」是一種文學上的用法,與「省略法」純粹是文法上的缺漏,在性質上有所不同。
· 扼修法(Zeugma)
修辭法的一種,同時亦是「省略法」的一種。指出兩個詞字在文學結構上,必須加上另外一個動詞才能使意義完整。
· 冗言法(Pleonasm)
修辭法的一種。是作者特意在文中增添一些文法上不必要的字眼,以求達到強調的作用。
· 重名法(Hendiadys)
修辭法的一種。是作者將兩個詞句放在一起,但只表達一個意思,這種用法亦有加強語氣的作用。
· 重覆法(Repetition)
修辭法的一種。是作者用同樣的話句將意義再表達一次,為要增加氣氛,引起注意。
· 諷語法(Irony)
修辭法的一種。藉著一句暗藏譏諷的句語表遠剛好與字義相反的信息。
· 反語法﹛Litotes or Meiosis﹜
修辭法的一種。藉著一句反面意義的句子來肯定一件事物或人物。
· 映襯法(Antithesis)
修辭法的一種。藉著兩個完全相反的句子,或兩項不同的觀念,互相對照,襯托出其中的意義。
· 疊聲法(Paronomasia)
修辭法的一種。聽著兩個聲音相近的詞彙來表遠不同的意義。
· 矛盾修飾法﹛Oxymoron﹜
修辭法的一種。藉著兩個看似矛盾的詞放在一起。
· 誇飾法(Hyperbole)
修辭法的一種。藉著一項特別強調或超乎尋常的形容來引起注意。
· 委婉法(Euphemism)
修辭法的一種。藉著-項較不具侵犯性或較含蓄的事物或觀念來代替另一項事物或觀念。
· 擬人法(Personification)
修辭法的一種。將人類的表現或動作加諸於無生命的物件或觀念中。
· 呼告法(Apostrophe)
修辭法的一種。幻想著一項物件或觀念就在眼前,用呼告的方式與它對話。
· 喻依-是作比喻的材料。
· 喻體-是被比喻的材料。
· 意旨一是比喻的用意所在。
· 表徵(Symbol)-是採用一種實物的教材或實際的行動,來表遠出一項特有的意義。「表徵」實質上是「暗喻」(metaphor)的一種表達法。
邏輯推理(Logical Reasoning)
解釋的原則之九。遵照文字溝通正常思維的層次去找出作者的原意。
· 邏輯(Logic)..這詞乃由希臘文’logos’而來,基本的意義是「理念」、「思維」、或「表達思維的言辭」。
· 邏輯學(Logic)是研究正確思維的規律與原則的一門學問,它將人的思維過程加以整理,使它有次序、有條理、且易於跟隨。
參照註釋(Validation)
解釋的原則之十。是解經者在初步研究經文之後,參考對照其他學者的看法,衡量輕重,然後選取最切合經文原意的解釋作為結論。
不知的原則(The Principle of Ignorance)
解釋的原則之十一。是解經者搜索枯腸、絞盡腦汁、就教於高明後仍未能斷定經文的正意時,說必須承認人智慧的有限,對聖經啟示的奧妙深藏表明自己的無知。
歸納總意(Summarize the Meanings)
是組合與整理從「逐題解答」步驟中所得的結論,使各題答案的意義彼此能貫連起來,構成整體性的意義。並且藉此找出經文的結構與大綱。「總意」幫助引出經文神學的要點(主題)。
重寫經文(Rewrite the Passage)
是根據經文的解釋用自己的話將意羲重新再寫一遍,藉此確定自己是否真正明白經文的意義。
找出主題(Search for the Theme)
「主題」是經文思想的核心與中心要旨,它是總括整段經文意義的完整句子,而且必須是一項神學性的命題,並非歷史性的描述。「找出主題」是將經文寫作的目的與主旨歸納成為一個句子,藉此掌握經文的中心。
應用的部份
應用(Application)
是知識的實踐,是基於對經文的認識而願意採取合適的行動。
重要性(Significance)
是讀者對經文意義的體認,並願意將信息與他的生活打成一片。
認同法或投射法(1dentifying with Bible Characters)
是應用方法的一種。藉著找出敘事文中的某一個人物,將自己投入與他經歷中,使自己置身其中,完全與其認同。
SPECK應用法
是應用法的一種。採取五項應用項目中每個字的頭一個英文字母結合而成。它用下列五個問題來表達。
-S.罪惡(Sin).有甚麼罪惡要我去避免或引為鑑戒?
-P.應許﹛Promise﹜.有甚麼來自神的應許要我去掌握?
-E.榜樣﹛Example﹜.有甚麼榜樣讓我效法?
-C.命令(Command).有甚麼命令要我遵行?
-K.知識(Knowledge) .這段經文如何加深我對神、耶穌基督、或聖靈的認識?
神學原則運用法(Theological Principlizing)
乃本書所採用的應用法。此法將經文的主題經過兩項甄別的試驗,讓它一方面可以擺脫了文化差距的限制,而另一方面亦與聖經整體的神學教導相符,然後歸納出可應用的神學性原則。
細節性的應用(Application on Specifics)
基於經文神學性的原期,列出一些生活上的細節及具體行動,應用在實際的需要上。